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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采购新政出炉:国产产品最高可“节省”20%成本,如何把握机遇?
来源: | 作者:童玲昭 | 发布时间: 2026-01-28 | 5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一次政府采购投标,你的产品报价可以“凭空”比对手低20%,这不是魔术,而是最新的政策红利。

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一份名为《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》的重要文件,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-2。这份文件的核心,是为“本国产品”设立了清晰的标准,并规定在政府采购评审中,给予本国产品高达20%的价格扣除优惠-1-2-5

对于广大企业,尤其是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言,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。理解并运用好这项政策,意味着在动辄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政府采购项目中,你的产品将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。

一、政策核心:20%价格评审优惠,怎么“省”?

所谓“政府采购能省20%”,并非指采购预算直接打八折,而是指在评审环节,对本国产品的报价进行技术性“打折”,使其在价格评分上占据优势。

具体规则如下:

  1. 单一产品竞争:当投标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(如进口产品)时,评审委员会会对本国产品的报价先给予20%的价格扣除,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-2-9。例如,一台国产服务器报价100万元,在评审时会被视为80万元去与一台报价95万元的进口服务器比拼价格分。

  2. “打包”产品竞争:对于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项目,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本国产品成本之和,占其投标全部产品成本的比例达到80%以上,那么该供应商的全部产品总报价都能享受20%的价格扣除-2-9。这鼓励企业提供高国产化率的整体解决方案。

二、定义关键:什么才算“本国产品”?

享受优惠的前提是产品必须符合“本国产品”标准。新规定义明确,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-2

1. 必须在中国境内生产

这是最基本的要求。文件明确,“在中国境内生产”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,通过对原材料或组件进行制造、加工或组装,使其发生属性改变,成为具有新名称、特征和用途的新产品-2

  • 符合的情形:整机组装、芯片封装、从矿石冶炼成钢材、从布料裁剪缝制成服装等。

  • 不符合的情形:简单的贴牌、包装、分装、喷漆等不改变产品本质属性的“细微操作”-2

2. 国产组件成本需达“规定比例”

除了整机在国内生产,还要求产品中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,占总成本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-2。计算公式为:
(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/ 产品总成本)≥ 规定比例-2
这个具体的“规定比例”将由财政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,在未来5年内分产品、分行业制定并公布-1-2

3. 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与工序要求

对于部分重要产品(如未来可能指定的高端装备、核心零部件),除了满足上述两点,还可能要求其关键组件必须在中国境内生产,关键工序必须在中国境内完成-2

重要过渡期安排

考虑到企业调整供应链需要时间,新规设定了3-5年的过渡期-1-2。在分产品的具体成本比例要求出台前,只要满足“在中国境内生产”这一条件的,即可暂时视同为本国产品,享受优惠-2。这给了企业充足的准备和适应时间。

三、流程与实践:企业如何参与并获得优惠?

为了让企业更清晰地理解如何从知悉政策到最终受益,以下流程图概括了关键行动步骤与官方审核流程:

核心参与要点:

  • 平等机会:政策对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-1-2。只要产品符合标准,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样可以享受优惠。

  • 关键文件——《声明函》:企业参与投标时,无需预先申请复杂认证,只需按采购文件要求,提交一份《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》-2-9。出具了符合要求的《声明函》,产品即被视为本国产品,采购方不得再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-2。但企业需对声明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,弄虚作假将被严肃处理-6

  • 适用范围:政策主要适用于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中的货物,包括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-2。但不适用于房屋、文物、农林产品、矿产品、电力、食品原料等-2

四、深远影响与未来展望

这项新规的出台,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向 “基于明确标准的普惠性产业支持” 转型。

  1. 从“国产”到“本国”:过去常说的“优先采购国产产品”概念较为模糊。新规用 “本国产品” 这一与国际接轨的术语,并辅以可量化、可审计的生产地和成本比例标准,使政策更加透明、公平、可预期-6

  2. 引导产业升级:20%的价格优惠是强大的市场信号,将直接激励制造商将研发、关键部件生产和高端制造环节更多地向国内转移,深度融入和加固国内产业链。

  3. 优化营商环境:通过确立清晰的规则,保障了所有企业公平竞争的权利,减少了采购中的模糊地带和潜在的地方保护,是建设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的关键一步-1-6

特别提示与常见问题

  • “不接受进口产品”不等于“只要本国产品”:即使一个项目明确“不接受进口产品”,仍可能存在不符合“境内生产”等标准的非本国产品(如在保税区简单加工的产品)。因此,企业仍需出具《声明函》来确认本国产品身份并享受优惠-10

  • 《声明函》是享受优惠的“门票”,不是“参赛资格”:根据财政部答复,是否提交《声明函》不应作为限制企业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。不提交则无法享受价格扣除,但仍有资格投标-10


对于广大中国企业而言,这项新规是挑战更是机遇。它要求企业重新梳理自己的生产流程和供应链,精确核算国产化成本。同时,它也为真正扎根中国制造、致力于技术创新的企业,在政府采购这个巨量市场中,提供了一把打开竞争优势之门的“金钥匙”

政策的五年落地期已经开始,提前布局、深入理解、主动适配的企业,将能率先抓住这场由国家规则重塑带来的市场先机。